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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系列改革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

来源:新华网2014年8月5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4日电(记者娄辰、魏圣曜)“大学生就该闯一闯,就算失败了也没什么,至少积累了创业经验,还可以从头再来,何况国家还有那么多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岳瑟今年刚毕业,目前已是济南菲思科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之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高德敬说,国家放宽企业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鼓励创业就业的政策,激发了大学生创业热情,一批大学毕业生走上了创业之路,寻求他们人生出彩的机会。

  据介绍,对于大学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山东开辟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山东省还将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创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贷款扶持方面,山东省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在创业孵化方面,山东省要求2017年前每个市都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均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每年开展评估认定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工作,并对已经通过评估认定的实施绩效评价、动态管理,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奖补,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取消资格。

  山东青岛还放宽创业大学生身份限制,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自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

  随着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山东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热情激增。山东英才学院毕业生小李最近辞去了工作,和3个同学一起打算开一家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他说:“去年毕业时就有创业想法,不过当时了解到注册一家公司要几万元,手续还挺麻烦,就没办成。今年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让我重燃创业的激情。”

  高德敬介绍,近年来,山东省每年超过1万名高校毕业生走上自主创业之路,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超过5万人。大学生创业人群保持每年15%以上的递增率。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率原先不到1%,现已超过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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