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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察博物馆正式开馆

来源:济南市公安局2014年1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为真实记录济南警察机构特别是济南公安机关的发展史、奋斗史和忠诚史,打造一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过半年多的精心筹备,元月18日,济南警察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徐珠宝,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新云等领导与参加开馆仪式的公安民警、社会各界人士一起参观了警察博物馆。

       济南警察博物馆作为专题博物馆,铭记了济南公安事业不断发展的峥嵘岁月和光辉历程,真实见证了同时期济南社会发展历史。博物馆建筑总面积3240㎡,展陈面积1705㎡,详细介绍了济南市公安局组织机构、历任领导、集体与个人取得的荣誉;设济南警察史展区和枪支、地契等展厅,陈列了从乾隆十三年(1748年)至本馆建成有关警察题材的文物、藏品600余件,展示了大量鲜为人知、客观翔实的档案史料;还首次披露了部分日军侵华自述罪证和盗贼“燕子李三”的部分资料。据了解,该博物馆在全国警察博物馆序列中位居前列。

       不忘历史 继往开来

       从剿匪镇反、取缔反动会道门,到禁烟、取缔娼妓,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一件件珍贵的史料,记载着的是历史。济南特别市公安局、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济南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一个个名称,如同一个个印记,记录着济南公安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芦秀兰、周义文、刘玉平、孔庆义、胡宝信、陈道顺、张科文、李晓磊……一个个响亮的名字,用汗水和生命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无悔人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重新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根据社会经济形势需要,济南公安机关把公安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保卫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首次授衔、110报警服务台、万民落户工程、治安保卫委员会、济南交警……亮点工作无法一一列举。

       200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足职责使命,大力加强“三基建设”、“三项建设”,有效应对“非典”疫情、出色完成第十一届全运会安保、汶川地震抢险救灾、赴青海新疆维稳、国际维和等任务,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顺利进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特别是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局党委“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最满意过硬队伍”的工作目标,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重机制、重能力、重实效”,强力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建设、云计算中心建设、民生警务平台建设、省城交通拥堵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市公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展出一批珍贵枪支和地契实物

       展馆展出的枪支共20组101支,其中撤装枪支15组83支(手枪64、步枪15支、冲锋枪3支、机枪1挺),现配枪支5组18支(手枪5支、步枪5支、冲锋枪3支、防暴枪5支)。长枪中,既有德国毛瑟M1898、苏制莫辛纳干式步枪、美式M1和M2卡宾枪等各式杂牌步枪,也有国产53式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79式微型冲锋枪、82式微型冲锋枪、85式微型冲锋枪、88式阻击步枪、97-2式防暴枪。手枪里,既有勃朗宁、柯尔特、毛瑟等名枪,也有51式、54式、59式、64式、77式及警用转轮手枪等国产手枪。

       馆中展出的地契,是济南市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中发现整理并长期保存的,是济南公安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见证了自1748年(乾隆十三年)至1956年土地所有权变更的历史,共展出清中期、清晚期、民国时期、解放时期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19幅地契、房契,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历史,记录了齐鲁百姓的生活变迁。

       部分日军侵华自述罪证首次公开

       历史是一面映照现实的明镜,也是一部厚重的教科书。本馆四层特别设立了日军侵华自述罪证展区。通过展示日本人酒井省一在华拍摄和保存的日军杀害东北抗日民众和抗联将士,侵占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和华南,偷袭美国珍珠港和在华实施细菌战与化学战等300余幅照片和档案中保存的实物,从侵略者角度自证了日本军国主义的累累罪行,印证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罪行,激励和教育每一名中华儿女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据了解,济南解放后,这些照片的拍摄者酒井省一就潜伏下来进行情报活动。1951年4月11日,在济南市经一纬四路5号被济南市公安局逮捕,1953年1月19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市警备司令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军事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抓获“燕子李三”史料翔实

       燕子李三,本名李圣武,化名李化天,小名吉顺,绰号“李燕子”。 1920年出生,山东禹城县李家庄人。21岁起,以盗匪为业,流窜作案、横行抢掠。解放前,曾经多次被捕获。建国后,李又多次杀人、盗窃,最终于1949年6月24日在徐州被抓获归案。经审讯查证,李圣武共杀人10名,盗窃作案35起。其交代自己并不会“飞檐走壁”,只是学过拳脚、爬杆、爬楼、登房等武艺。

       1949年9月4日,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凌云亲笔写出处决意见,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姚仲明签署秘字21号文件,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呈请。1949年9月30日,省政府副主席郭子化签批:“同意判处惯匪李圣武极刑”。1949年10月27日晨6时半,李圣武在济南市十二马路北卡子外被执行枪决。

       通讯员:李平伟、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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