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山东省检察理论年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临沂召开。本次年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主题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临沂市委书记王安德,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宏伟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主持年会。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常龙应邀出席本次年会。

  与会人员围绕“法律监督体系与能力建设”“法律监督实践与探索”“检察改革与业务管理”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特别邀请七位全国、省人大代表到会指导。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理论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山东大学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各市级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研究室主任参与了研讨。我所名誉主任胡常龙教授作为点评嘉宾,在第一专题“法律监督体系与能力建设”作了点评。

  会议强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胡常龙教授简介

  胡常龙教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1991年—2004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期间主审或参加审理重大案件上百起。

  2003年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一年。

  2004年11月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任山东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和刑法学。

  兼职律师,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精于刑事辩护,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刑民交叉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

  社会兼职

  1。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

  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3。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

  4。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案件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5。中国检察学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理事

  6。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

  7。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8。其他多项社会兼职

  辩护典型案件

  1。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某某受贿案

  2。浙江省某银行高管徐某诈骗案,原一审判决认定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审期间,辩护人积极地与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依法提出辩护意见,随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辩护人仍然坚持认为本案中徐某的行为明显不构成犯罪,辩护意见为法院所采纳,依法宣告被告人徐某无罪

  3。香港某企业老板童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后青岛海关撤回起诉,并对童某某等三人不予追诉,即作出了无罪处理

  4。福建某企业老板邱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经辩护,依法被不起诉

  5。济南某大学副教授韩某某贪污案,经辩护,依法被不起诉

  6。山东商务厅厅长吕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刘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8。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青岛市正局级)刘某某受贿案
     9。其他在全国或者山东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科研教学

  著有《死刑案件程序问题研究》、《刑事诉讼中的实务问题》、《论刑事疑案的二难选择》、《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等多部学术著作,并发表个人论文四十余篇。

  来源:长龙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