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周密部署 严格医疗废物污水监管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厅长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在不同阶段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既有宏观指导,又有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处理尾水安全排放。

  精心组织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自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核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月4日-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厅执法局、固废处、省固废和危化品防控中心等处室(单位),组成8个检查组赴16市开展抽查,抽查涉及医疗废物废水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单位以及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收治医院共32家。各检查组认真查看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设施、运输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运行台账,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处置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处置效果;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各检查组查看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收治医院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详细了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全过程、查看相关台账,要求有关医院做好对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应收尽收,感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物要全部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做好对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工作;做好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对接,保证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适当增加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剂投药量,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加强指导 热情帮扶促进整改

  本次检查注重对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和对被检查单位的帮扶,指导其准确掌握疫情应对和防控环境保护方面要求,明确整改提升方向,对问题较小、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均已现场要求企业完成整改;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制定计划,限期整改。截至2月13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出动6107人次,检查相关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机构和定点收治医院712家(次),检查普通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其他单位2243家(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措施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有力地向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单位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收治医院明确了要求、传导了压力,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