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四风”常抓常新,越抓越强。即便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作为重要节点,也要毫不松懈,更加彰显力度,这不是扫谁的兴,或是反对正常的人情往来,而是自古有之,只不过现在更加科学、理性、规范,执行力更强罢了。

  金世宗时有法规定生日接受馈献,应当免官。但实际处分因人而异,官阶高的没事,低的就受惩。这种情况引起了世宗的忿然:“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尚书省、枢密院生日节辰馈献不少,此而不问,小官馈献即加按劾,岂正天下之道?自今宰执枢密馈献亦宜罢去。”

  元朝将最容易被视为“人之常情”的生日、节日收礼行为入罪,不再局限于平常职场上的收礼。据《禁治察司等例》规定:“不得因生日节辰、送路洗尘,受诸人礼物,违者以赃论。”古今常见的生日礼、节日礼、接风洗尘礼,一概禁收。

  康熙时期为整顿春节铺张浪费和腐败现象,明禁送礼之风,要求大小官员的各家府第前都要张贴一张公约:“同朝僚友,夙夜在公,焉有余闲,应酬往返?自今康熙五十八年己亥岁元旦为始,不贺岁,不祝寿,不拜客,有蒙赐顾者,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亦不答拜。至于四方亲友,或谒进,或游学,或觅馆来京枉顾者,亦概不接帖,不登门簿,不敢答拜,统希原谅。”

  从历朝历代的治乱可以看出,对节庆清廉要求严格的时候,政治就清明;相反,政治就腐败。由此可见,中央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反对“四风”,是与我国风清气正的新常态相辅相承的,节日反“四风”保持的是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传统,保护的是人民公仆本该具有的党性原则和职业操守。希望在反腐倡廉的浩然正气之下,节日真正能够送出廉政的祝福,营造清廉的氛围。(作者: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