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发〔2013〕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随着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城镇化建设对计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计量整体水平已成为增强全省综合实力、实现质量强省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强我省计量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手段,突出法制计量、科学计量、产业计量、能源计量、民生计量,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省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二)主要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围绕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创新发展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现代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到2016年,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300项,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12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25项。到2020年,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320项,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14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30项;通过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2个以上,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3个以上,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20个以上,省级专业计量检定站10个以上。全省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数量逐年增长,到2020年总数达到20000项,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民生保障计量监管能力基本完善。

  重点围绕服务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节能减排,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定量包装商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行政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5000家以上。

  3.计量科研水平显著提高。

  建立满足全省量传溯源体系建设需要的科研创新保障机制,提升全省科学计量水平。建设“山东省计量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取得一批满足我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需要的量传溯源和计量测试技术成果。到2020年,计量领域取得国家级科技成果5项,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35项以上,研制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新材料、贵金属等领域急需的标准物质60种以上,研究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50项以上。

  4.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建立满足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到2020年,力争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35%,国家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达到20人;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计量人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统筹规划全省量传溯源体系。

  按照“省级求高端,市级促重点,县级抓基础”的总体思路,构筑梯次清晰、能力完备、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量传溯源体系。

  ———省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高端项目,建立全省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技术含量高、特殊行业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的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我省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建立本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大宗能源计量、工业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量大面广的强制检定项目,兼顾当地工业企业量传溯源需求,建立本县(市、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专项授权计量机构: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授权行业有关机构开展量传溯源工作。

  2.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

  着眼于计量技术机构长远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和资源基础,完善计量基础建设。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基础设施等关键要素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加快计量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提高计量标准水平,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计量标准设备,新配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含量和先进程度位居全国前列。

  3.构建我省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围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以及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技术。结合山东的产业状况,开展国家家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海洋生物制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物联网传感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建设,推动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4.建设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

  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山东)和各市能源计量实验室为依托,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建立与能源资源计量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实时采集信息平台,并与全省节能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开展碳计量、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能源计量检测、能效计量比对、大宗物料贸易公正计量等服务活动。加强能效标识计量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在线环保设备检测工作。

  5.完善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

  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推动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计量器具。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计量检测数据的远传采集、分析和统计,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的计量检测设备要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依据测量管理体系有关标准要求,推动大、中型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帮助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6.做强我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

  大力扶持我省的计量产业发展。对实力较强的衡器、热量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和产能,满足城镇化建设、供热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的基础需求;对新兴的食品药品分析仪器、医疗检测设备、环境检测设备、材料检测设备、智能电表、智能在线仪表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引导扶持,促进技术创新,逐步实现繁荣发展。推动成立计量产业行业协会,加强技术交流,提高产品规格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力,争取更多计量器具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评价互认。

  (二)加强计量科学技术研究。

  1.完善计量科技工作机制。

  完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科研奖励制度。加强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合作与科技交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专业、重点项目的合作研究,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和转化体系。加快计量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将转化效果作为计量科研课题立项、执行、验收的全过程评审指标。发挥好计量科技创新对其他领域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立全省计量科技创新平台,提高计量科技研发水平。

  2.加强计量保障技术研究。

  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动态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的量传溯源和在线检测技术的研究,加强纳米计量、物联网新型传感器、核电仪表、微量检测仪器(真空、低温、微波、流量等)、多参数仪器(网络测试仪等)、远距离传输仪器(光纤测试仪器等)和在线动态检测仪器等的计量校准、检测技术研究。重点解决纳米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等领域的有效测量和量传溯源技术。

  开展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等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防作弊软件技术的研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能力。加强电力、交通运输、水文、食品药品安全、环保、气象等专业计量研究,加快海洋监测、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检测报警、环境和气候检测等领域的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探索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楼宇节能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量传溯源技术,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

  3.加强计量检测设备的研发。

  建立山东省计量产业工程技术中心,积极培育高性能、高适用、智能化、网络化仪器仪表和在线检测技术的研发能力,推动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技术创新。

  4.加强计量标准物质的研制与生产。

  建立山东省标准物质研发中心,加快开展PM2.5、二氧化硫、磷化氢、丙烯腈等环境、安全防护检测领域标准物质的研制和生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临床检验、生物、环保、材料科学等领域国家标准物质的研究和研制,完善我省标准物质量传溯源体系,满足相关领域技术配套和支撑需求。

  5.积极参与国家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基地),加强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营造开放、共享的计量研究实验环境。加强科技文献数据、计量科研数据和科研成果数据共享,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互认,加快承担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型式评价任务实验室建设,满足外向型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发布后的工作衔接。全面推进“数字计量”建设,建设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建立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数据库,提升我省计量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对计量器具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和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措施,完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计量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计量监督渠道。

  2.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激励措施。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制度,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工作,强化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开展能效标识计量监管。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能平衡测试、能源审计、碳排放检测等技术服务,为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增效服务。

  3.加强民生计量监管。

  组织落实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加油(气)机、出租车计价器、集贸市场及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用衡器等贸易结算用衡器、医疗计量器具等的强制检定。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完善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监管模式。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档案,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行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4.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查处制造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开展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打击过度包装。实施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等高效节能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虚标能效行为。

  (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与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相适应的省、市、县计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大优秀科技人才的引进,加强行政管理人才和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开展计量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交流提升活动,认真实施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山东省计量专家库。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强化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和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计量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企业计量工作需求。充分发挥计量学(协)会等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壮大计量人才队伍。

  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建立由质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本意见的落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建立有效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利用应用技术开发、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加大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计量宣传和计量文化建设。

  广泛宣传《规划》,宣传、普及计量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加强计量文化研究,打造计量核心价值理念,用计量文化团结队伍,振奋精神,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评估考核。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9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9日印发(来源:山东省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