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滨州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为进一步号召市直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滨州市文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全文如下:
增强创城责任感,争做文明带头人
倡 议 书
市直广大干部职工:
2017年是我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作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做好带头人,自觉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风尚带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争做建设文明滨州的带头人。
二、做文明出行带头人。开车礼让行人,不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不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做文明出行好市民。文明出游,知礼守礼,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三、做生态环保带头人。养成绿色出行好习惯。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车、5公里内乘坐公交。离开办公室时关闭电器电源,使用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温度不高于18度,随手拧紧水管。节约用餐,提倡光盘。
四、做文明服务带头人。从细微之处入手,从点滴小事做起,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优质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仪表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
滨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建设一个整洁有序、环境优美、文明礼貌、和谐宜居的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积极行动,率先垂范,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中去,为共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滨州市文明办
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4月